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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梯安全评估

时间:2022-09-14 00:00 点击:1695

     1、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([2020]第196号 文件 (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详见(第十一、第十二条);

第三十三条规定(电梯使用管理人未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开展电梯安全评估的,由电梯安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未改正的,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电梯,处二万元罚款。

     2、深圳市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件:“第二十七条、第七十三条规定)。


     年满15年的电梯根据要求需要实施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事项
     费用明细
     曳引式直梯 3000元/台
     自动扶梯/自动人行道 2500/台
 
     安全评估流程

     1、双方签订委托评估协议,委托单位支付评估费用后;开具发票、双方确定评估时间,专家现场评估后十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。

     2、评估协议办理指引:填写委托评估协议一式两份,盖好公章后邮寄。

     3、邮寄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博隆大厦2105(深圳市电梯行业协会)
     签订“委托评估协议”后 ,双方各执一份委托评估协议,委托单位对公支付款项。